【明報專訊】去年11月18日,兩名14歲少男少女涉在佐敦參與「圍魏救趙」行動,營救被困理大的示威者。兩人承認非法集結罪,原被判兒童保護令1年,毋須留案底。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向上訴庭申請加刑,上訴庭昨改判少女接受12個月感化令,少年則履行80小時社會服務令,兩人均要留案底。上訴庭在判辭指出,原審裁判官過分着重被告的更生需要,忽略阻嚇性因素,明顯刑罰過輕。 相關字詞﹕裁判官何俊堯 社會服務令 感化令 少年庭 理大救援戰 刑期覆核 上訴庭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