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6月12日《逃犯條例》修訂恢復二讀,張超雄說:「真的打算回去做『鵪鶉』,給人強行『生劏活剝』,就是要通過它」,最後卻是示威阻撓二讀會議,他承認「自己過往文明、和平的方式失敗了」。反修例運動讓張超雄從「絕對和理非」,變成「接受一定程度的暴力」,他表示「只要不physically(身體上)傷害人作出抗爭,我是接受的,甚至我願意做」。 相關字詞﹕逃犯移交 反修例運動 張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