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窺淫拍裙底倡最高囚兩年 團體嫌輕

【明報專訊】法改會轄下的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昨日起展開3個月公眾諮詢,建議制訂的「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最高刑罰監禁2年,與現行的遊蕩罪最高刑罰相同。有關注團體及議員指出,法改會針對「性露體」建議為最高囚5年,認為應一併提高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的最高刑罰,以加強阻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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