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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襲女同袍判社服令 官:犯案只因驕傲

【明報專訊】10名休班警今年4月凌晨在元朗消夜,一名警長疑不滿遭女同袍敬酒時給酒濺中,出手扯她頭髮,被控普通襲擊罪,他早前在開審前一刻認罪,昨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刑。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形容,被告犯案歸根究柢只因「驕傲」二字,又指他身為執法人員,應樹立榜樣,包容同袍,最終判他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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