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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稱無足夠證據 吳文遠「嗌咪」脫罪

【明報專訊】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今年5月於黃埔擺街站以擴音器「嗌咪」,其間有途人感煩擾報警,吳被票控一項擴音器造成的噪音煩擾罪。裁判官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稱控方未提供足夠證據,例如吳發出的音量分貝、案發片段或錄音等,加上投訴人證供可信性成疑,裁定吳罪名不成立,兼獲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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