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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旺角非法集結 少年傷腳無法入勞教 官:無奈判囚

【明報專訊】去年8月3日「旺角再遊行」後演變成警民衝突,多人被捕。其中5名青年否認非法集結,早前受審後罪成,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判處其中兩名較年輕被告進入更生及勞教中心,另兩名已成年被告入獄4個月。不過,案中最年輕被告、案發時15歲的學生,則因同時被裁定管有一支雷射筆,判囚半年。各人准以5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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