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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禁令毋須登報 官同意二維碼連結符效益

【明報專訊】機管局去年8月向法庭取得禁制令,局方須在機場當眼位置、機場網頁,以及連續3日向中英文報章刊登禁制令內容。機管局早前要求法庭剔除在報章刊登禁制令的建議,改為在告示印有二維碼(QR Code)連結代替。法庭昨頒下判辭,認為二維碼連結屬有效和合比例的安排,批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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