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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運羅漢齋飯入收押所 3人判守行為

【明報專訊】2016年旺角大衝突被控暴動罪,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的林傲軒,今年2月連同荔枝角收押所其中一間膳食供應商的負責人及女員工,偷運一盒羅漢齋飯給一名還押男子。3人違反《監獄條例》,各被控將未獲授權物品引進監獄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獲准以現金1000元自簽守行為15個月,控罪獲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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