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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引上訴庭裁決 否決感化官建議 藏武13歲男童判更生中心

【明報專訊】去年11月2日旺角警民衝突中,13歲男童被搜出士巴拿及激光筆,早前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以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求情稱攜帶示威裝備「好型」及藉此獲朋輩認同,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庭判刑。裁判官彭亮廷引用近期上訴庭在少年擲汽油彈改判入勞教中心的裁決,表示不應側重被告更生,否決感化官的兒童保護令建議,判男童入更生中心並留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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