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二

文員踢警判社服令 律政司申覆核刑期被拒

【明報專訊】市民去年9月29日在港島發起「全球反極權大遊行」,一名會計文員在集會前於銅鑼灣從後偷踢一名警員,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昨在沙田裁判法院申請刑期覆核,認為法庭應利用「司法認知」,判刑時考慮被告行為或有「漣漪效應」,引起暴力場面,但裁判官反問「有幾何試過有集會未開始就有暴力?」並駁回申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