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7月14日沙田反修例示威引發警民衝突,24歲港大畢業生被警長制服期間,涉咬斷對方的無名指,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受傷警長首次出庭作供稱,他原打算用食指「平托」被告的人中,以「壓點」控制對方,又形容被告咬其手指時曾轉動頭部,「好似想扯斷我手指咁」。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擾亂公眾秩序 有意圖而傷人罪 咬斷手指 沙田新城市廣場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