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4名學生涉去年10月27日在黃埔參與示威被捕,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一項非法集結等罪而受審。警方小隊指揮官供稱,當晚有不少「行街裝」及「街坊裝」市民出現,亦有人穿拖鞋。 相關字詞﹕管有攻擊性武器 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 非法集結罪 黃埔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