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8歲中五男生曾志健去年10月1日在荃灣遭警員射實彈槍傷,其後除被控兩項襲警罪,亦與一名26歲理大博士生被控同一項暴動罪,兩人昨在區域法院再提堂。控方庭上透露,待與辯方商討案情,有共識後,曾志健應會認罪。曾志健聆訊前稱,「認罪係最好嘅決定」。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襲警罪 暴動罪 曾志健 警員開槍 荃灣集會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