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男警涉瞞報離婚,不合資格居住荃灣綠楊新邨的警方宿舍單位15年。男警被控一項欺詐罪,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提訊,他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11月19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及文件。 相關字詞﹕離婚 欺詐罪 紀律部隊宿舍 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