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DR集團女顧客2012年接受注射療程後死亡,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被裁定誤殺罪成,分別判囚12年及10年。兩人向高等法院申請定罪和刑罰上訴許可,上訴庭昨日開庭審理。周向榮一方表示,他作為DR集團的老闆,不代表能掌控集團的大小事務。 相關字詞﹕嚴重疏忽導致誤殺 謹慎責任 周向榮 上訴 DR美容誤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