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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脫阻差罪 律政司上訴

【明報專訊】女社工林曉樺(圖)去年8月25日「荃葵青大遊行」期間遭警截查,要求女督察出示委任證不果,反遭對方指控阻差辦公,經審訊後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阻差辦公」及「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兩罪不成立。律政司發言人上周五(2日)表示,已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05條以案件呈述的方式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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