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批市民今年2月29日在港鐵太子站外紀念8.31事件,其間有示威者縱火堵路。兩名男子將紙張投進垃圾桶焚燒,當場被捕,其中一名荷蘭籍男子在警誡下稱因不同意中國政府而犯案。兩人早前承認縱火罪,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各判囚4個月。裁判官表示縱火乃嚴重罪行,有可能危害公眾安全,須判阻嚇刑罰。 相關字詞﹕縱火 8.31太子站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