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10月13日,網民發起反對《禁蒙面法》集會,兩名學生涉在深水埗堵路被捕。兩人否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受審,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張天雁表示,警員的口供有多處矛盾,認為警員作供「不可靠、不可信」,例如兩名警員觀察到的人數相差一倍,又有警員表示現場交通沒受阻。 相關字詞﹕罪名不成立 堵路 反蒙面法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