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患有過度活躍症、案發時17歲的兼職音樂導師,今年1月向葵涌警署擲汽油彈,事後警方於其租用的錄音室搜出11支汽油彈,他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各一項企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罪。法官胡雅文昨判刑表示,被告行為直接衝擊法治及公共秩序,他的年紀及背景已非首要考慮的量刑因素,強調判刑須具懲罰性及阻嚇性,判處被告入獄3年10個月。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 企圖縱火 汽油彈 葵涌警署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