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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彈擲警署 18歲男囚46月 官:衝擊法治公共秩序 判刑須阻嚇

【明報專訊】患有過度活躍症、案發時17歲的兼職音樂導師,今年1月向葵涌警署擲汽油彈,事後警方於其租用的錄音室搜出11支汽油彈,他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各一項企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罪。法官胡雅文昨判刑表示,被告行為直接衝擊法治及公共秩序,他的年紀及背景已非首要考慮的量刑因素,強調判刑須具懲罰性及阻嚇性,判處被告入獄3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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