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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區選遭DQ 高院拒批覆核

【明報專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報名參加區議會選舉,選舉主任認為他非真心摒棄港獨,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裁定提名無效,成為唯一在區選被取消資格(DQ)的參選人。黃就此申請司法覆核,高院法官周家明昨日頒下判辭,稱黃既聲言自己理應成為候選人,認為選舉主任的決定出錯,便應按《區議會條例》就選舉出現「重大不當」提出選舉呈請,但黃採用了錯誤的法律程序,故拒批覆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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