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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校新聞系批剝奪採訪權 促撤修訂

【明報專訊】警方單方面宣布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定義,7間大專院校的新聞系或學院發聯合聲明反對,稱做法剝奪非主流媒體記者、自由記者及公民的採訪權,又指不能接受學生或獨立媒體因不是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登記傳媒,而被禁採訪具新聞價值事件。聲明強烈促請警方撤銷修訂,籲港府考慮此舉對新聞自由的損害,停止將建議變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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