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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宣誓下月出通告 工會:聽完聶德權講解更擔心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第六條要求,就任公職要宣誓或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前日約見多個公務員團體討論相關事宜。據了解,聶德權在會上透露下月會出通告交代新入職公務員宣誓和簽署聲明事宜,明言不簽署不聘用。有公務員團體要求局方提供清晰指引,包括違反聲明的罰則和後果,以及由什麼部門執行。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唐麗娥昨日說:「聽完局長講,擔心愈來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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