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5歲少年1月初在元朗街頭試擲3枚汽油彈,認罪後被判感化18個月,其中9個月須住在感化院舍。上訴庭裁定律政司刑期覆核得直,上周四改判少年入勞教中心,並於昨日頒下判辭。判辭指出,本案少年犯下的縱火罪屬嚴重罪行,法庭不能只着重更生,必須處以阻嚇刑罰。 相關字詞﹕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縦火 暴動 汽油彈 少年犯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