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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核與僱主同住規定 外傭上訴駁回

【明報專訊】現時來港工作的外傭必須與僱主同住,有菲傭於2016年入稟高等法院覆核有關政策,遭法院駁回,她其後上訴,認為政策增加外傭受剝削的風險。上訴庭昨日頒下判辭,稱同住政策屬入境管制措施。由於外傭沒居港權,故不能依賴針對強迫勞動的國際公約條文挑戰屬入境措施的同住政策,遂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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