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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衝突案 警認屢違證物處理程序

【明報專訊】去年8月31日港島大型衝突,8人包括「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被控暴動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處理第四被告證物的警員被揭多次違反程序,包括因相機未能運作,未即時為證物拍照;5天後才將懷疑汽油彈的液體,倒進清空的礦泉水樽送化驗等。辯方指稱他「違反所有警隊程序規則」,警員表示同意,承認疏忽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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