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15名民主派人士,早前被控於去年8至10月煽惑、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其中14人昨日在區域法院首席法官高勁修席前再訊。早前未有表明答辯意向的梁耀忠、吳文遠、梁國雄及蔡耀昌昨日表明不認罪,故除了區諾軒表明認罪外,其餘14人均不認罪,區院決定分4案審理,首宗案件定於明年2月16日開審。 相關字詞﹕吳靄儀 李柱銘 黎智英 煽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組織未經批准集結 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