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7年前與同性伴侶在美國紐約結婚的彩虹行動成員、社民連副主席岑子杰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聲明本港法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的做法違憲。高等法院昨日頒下判辭,重申本港婚姻法律不容許同性婚姻,形容今次覆核要求法庭視同性和異性婚姻完全同等,野心太大,裁定岑敗訴。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岑子杰 司法覆核 婚姻平權 同志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