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涉於今年5月反港區國安法遊行舉行非法集會等3項控罪,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時,遭控方加控多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獲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保釋;惟因他涉另一宗案件不獲保釋,故須繼續還押,他會於本周四(17日)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相關字詞﹕譚得志 快必 遊行示威 港區國安法 發表煽動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