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5歲少年今年1月初在元朗街頭試擲3枚汽油彈及攜有打火機、碎布等,早前認罪被判感化18個月,其中9個月須住在感化院舍。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昨申請刑期覆核。上訴庭認為原審裁判官判刑時犯原則錯誤,接納改判拘留式刑罰,撤銷少年感化令,押後9月17日重新判刑。另外,19歲副學士女生早前因藏鐵槌等被判囚5周,律政司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刑期覆核,女生被改判囚2個月1周。 相關字詞﹕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大三罷 縱火 汽油彈 少年庭 刑期覆核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