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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憩地撥泊「警車」 泊警員私家車 區議員稱違規劃原意 動議收回建公園

【明報專訊】毗鄰荃灣警署的一幅休憩用地,政府過去10年以「臨時撥地」形式撥予警務處,限期於下月1日屆滿。政府批出該地臨時用途為「停泊警方行動車輛,儲存鐵馬及刑事調查查獲物證車輛」,本報記者上周觀察發現,多輛停泊該處的車輛,車牌登記人為警員,屬警員私家車。有該區區議員表示,該地過去多年被警務處佔用,儼如露天停車場,疑違反規劃原意,今日於區議會動議收回該地改建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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