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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榨取學警款項 教官脫罪 官斥說謊 惟證供不一難入罪

【明報專訊】警長於6年前在警察學院任教時,涉向班上30名學警騙款24萬元,以及巧立名目收取逾25萬元的款項,案件昨於區域法院裁決。法官鄭紀航表示,雖然被告在錄影會面紀錄說謊,又與辯方審訊時提出版本不同,但是6名出庭作供的時任學警在細節上「各有各版本,莫衷一是」,沒有道出全部的事實真相,難以依賴他們的證供,故裁定被告全部4項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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