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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事件首人定罪 文員藏彈弓激光筆囚一年

【明報專訊】去年8月31日,警方進入港鐵太子站月台及列車車廂拘捕示威者。33歲文員涉在站內被搜出彈弓及激光筆等,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12個月。裁判官鄭念慈表示,雖然無證據顯示被告與太子站發生的事件有關,但他持有的彈弓可以配合螺絲帽發射,激光筆亦會傷人,涉案武器均可造成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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