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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斥警砌詞 運輸工襲警罪脫 裁被告遭威迫 會面紀錄不可呈堂

【明報專訊】患腦癇症的42歲運輸工人,涉於去年國慶日在港鐵太子站外踢防暴警小腿一下,早前否認襲警罪受審,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兼獲訟費。裁判官林子勤表示,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多名警員揮棍擊打被告及勒其頸部,向被告揮警棍不少於10下,但負責拘捕的警員口供與閉路電視片段完全不符,他供稱僅揮棍兩下。林官批評警員「砌詞狡辯」和「信口開河」,並非誠實可靠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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