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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權案三方申覆核 政府:私人協約換地合憲

【明報專訊】高院去年裁定新界原居民向政府申請免費建屋牌興建丁屋屬「合法傳統權益」,亦合乎《基本法》,但以「私人協約」及「換地」兩種方式興建丁屋則屬違憲。無論最先提出司法覆核的申請人郭卓堅及呂志恆、政府以至鄉議局,三方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聆訊昨日展開。不過,基於疫情關係,今次聆訊以遙距方式進行,代表鄉議局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更遠在英國出席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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