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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員脫襲警罪 官:或自然「揈手」

【明報專訊】去年6月12日示威者包圍立法會,圖阻止《逃犯條例》二讀,金鐘一帶發生警民衝突。26歲技術員涉當日在灣仔警察總部附近等待過馬路時,遭一名截查他的便衣高級督察拍一拍膊頭,他隨即轉身揮拳打中對方左頸,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表示,由於警員無法指出被告的動作為出拳,還是自然反應下「順勢揈手」,故裁定被告襲警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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