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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亞太總部短期不遷港 消息:屢約政府會面無果

【明報專訊】今年5月宣布計劃12個月內將亞太區總部遷至香港的Uber,昨宣布將亞太區總部繼續保留在新加坡。Uber消息人士稱,有關決定與《港區國安法》無關,主要因自Uber進駐香港至今6年來,港府未曾與Uber代表正式會面探討立法規管汽車共乘的方案。運輸及房屋局稱,一直歡迎海外或內地公司來港投資,惟須遵守法律及現有政策。

陳帆本月稱加強打擊取酬載客

Uber昨宣布,此前有意將亞太區總部遷至香港,惟先決條件是與港府探討立法規管汽車共乘方案,但公布計劃後,政府未明確審視可行方案,故Uber短期內保留新加坡為亞太地區總部。Uber消息人士說,公司進駐香港6年來,現有1.4萬個司機、包括的士司機使用其平台。而過去一年本地經濟受社會運動及新冠病毒疫情衝擊,平台吸納了不少失業或開工不足者。

Uber原計劃將亞太區總部遷往香港,創造就業機會並吸納有意投身科技界的年輕人和畢業生。消息人士說,Uber過往6年多次約政府會面,探討立法規管共乘平台均不得要領,而本月15日運房局長陳帆書面答覆自由黨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明確提到警方會繼續加強打擊非法出租車或取酬載客罪行,觸發Uber暫不以香港為總部的決定。

莫乃光批港府「毫不在意」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表示,Uber代表於3個多月前聯絡他告知擬設總部於香港,莫其後曾向創新科技局、運房局提及事件,並着對方與Uber代表「傾吓」,至昨日Uber以未能與港府官員會面為由取消計劃,「反映港府完全無行動,現時仍有科技大企業有心來港投資,他們毫不在意」。

運房局:須遵守現有政策

運房局回覆稱,任何人或機構如安排私家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須領有有效出租汽車許可證。政府關注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情况,並從多方面打擊這類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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