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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特首可撤選舉日公告 湯家驊:捉字虱無用

【明報專訊】有建制派以疫情嚴峻為由,建議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惟被質疑新一屆立法會選舉日期已刊憲,只能按《立法會條例》第44條押後選舉14日。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昨表示,即使立法會選舉日期已刊憲,但按法例,特首作為憲報公告發出人,有權撤回公告。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反駁,指選舉日期非政府撤回公告就可以,《立法會條例》第7條亦有規定,選舉日期必須在立法會解散後3個月內,稱並不是「捉字虱」就可以達到法律不容許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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