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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涉爆樽傷女同袍 函律政司商其他處理方式

【明報專訊】10名休班警4月涉違反限聚令在元朗消夜,其間1名40歲、現已被停職的男警長與警員爭執,一名女警上前調停,遭該名男警長用玻璃樽及手襲擊頭部,受傷送院。警長事後被捕,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提訊。辯方獲准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12 日再訊,以索取被告醫療報告,並去信律政司商討能否以其他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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