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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煽惑他人非法集結 譚得志被捕即日提堂

【明報專訊】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今年1月17日參與大埔區中學生集會期間,曾呼籲在場人士參加兩日後在港島區舉行、遭警方反對的遊行。事隔半年,譚得志昨日被捕,並隨即解上粉嶺裁判法院,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毋須答辯。據悉,警方亦將以傳票方式控告譚得志「煽動意圖」及「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案件押後至9月25日再訊,被告准以現金10萬元擔保,不得離港及每周到警署報到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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