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輕度智障的「發仔」李啟發早前因屯門警署掟汽油彈案,被判囚8個月,其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他與兩名男子另涉去年10月反《禁蒙面法》示威案件,被控非法集結、違反《禁蒙面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共3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案件押後至9月22日,各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相關字詞﹕激光筆 禁蒙面法 旺角警署 非法集結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