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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國安法基本法「平排」 胡漢清:國安法屬基本法一部分

【明報專訊】對於《港區國安法》是否凌駕於《基本法》的爭議,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昨出席網上論壇稱,兩部法例的法律地位是「平排」,同高於本港法律;又稱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決定雖不可司法覆核,但警方執法是否有越權等則可司法覆核。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稱,技術上雖可對警察如何執行國安法的「實施細則」提出司法覆核,但由於細則訂明的門檻極低,例如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執法,即使能司法覆核亦變相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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