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昨以54票贊成、兩票棄權,通過延長產假至14周的《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新增4周產假薪酬支出由政府承擔,每名僱員補貼上限8萬元,料今年底前實施;法案亦將流產定義由懷孕28周縮短至24周,讓懷孕24周或之後流產的僱員,亦可享產假。 相關字詞﹕張超雄 鄭泳舜 羅致光 延長法定產假 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