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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認擴警權 林鄭稱香港末日難成立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前晚刊憲生效,讓警方擁有特別權力以國安之名搜查及監控。特首林鄭月娥昨在行政會議前見記者稱,制定實施細則「更可以保障人權,市民亦可以安心」,否認擴大警權。她表明有關細則「是不可進行司法覆核」,即市民無法提出反對。她說有外國傳媒稱港區國安法立法是「香港末日」,有關說法難以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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