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昨表示,即使中央決定國安法案件不交予香港審理,法理上說得通,稱國家安全是中央事權,與國防、外交為「三頭馬車」,「能讓香港有案件管轄,大家不要take for granted(理所當然),它(中央)可以不容許,但它尊重兩制」。 相關字詞﹕司法機構 司法獨立 23條立法 梁家傑 國家安全 基本法 國安法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