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港車司機去年10月途經將軍澳PopCorn商場,遇上示威活動時阻止警員拘捕示威者,大叫 「唔好拉啲後生仔 」,抱着示威者的腳拒絕放手。司機被控一項阻差辦公,昨於觀塘裁判判法院認罪,辯方稱被告被捕時遭防暴警兩度「撻生魚」摔在地上,致左手肘骨折。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表示,「如果警方用到呢個程度嘅武力,法庭絕對唔會容許」,並將案件押後明天,以讓辯方準備被告受傷的影片。 相關字詞﹕警暴 拒捕 PopCorn商場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