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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衣男襲警囚10月:今後循規蹈矩 母:需時適應兒子不在的日子

【明報專訊】穿「岳」字上衣青年去年9月在炮台山持自拍鋁棒襲擊督察,早前承認各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罪,另一項拒捕罪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當天無參與示威,只因路過看到警方推進,才一時衝動犯案,現已知錯,今後會循規蹈矩。裁判官香淑嫻考慮被告背景良好、無案底,判處被告3罪合共監禁10個月。她的母親於庭外表示需時適應兒子不在的日子,盼望兒子早日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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