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名義務急救員去年9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期間遭警員截查,搜出兩部對講機,早前各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另一人被加控一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兩人早前認罪,昨於屯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罰款6500元及6000元。其中一人求情稱,自案件後已不再參與與社運場合的急救工作。 相關字詞﹕港鐵 普通襲擊 無線電通訊 義務急救員 光復屯門公園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