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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局指引:師生違國歌法 嚴重可報警 規定元旦、七一、國慶活動升旗奏唱

【明報專訊】教育局昨向全港中小學發出有關展示國旗和區旗及奏唱國歌的通告及相關指引,稱若學生有不尊重國歌行為,應以校本訓育及輔導策略處理,但倘相關行為嚴重並涉違法行為,而校方未能處理,「學校可考慮尋求警方協助」。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表示,報警非校長處理學生問題常用方法,而學校經歷過去一年,有充足經驗疏導學生情緒及處理其行為。有學生組織批評,當局旨在以罰則令學生害怕,令他們無法在校安全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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