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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志3人擾立會罰款 官勸留有用之軀貢獻

【明報專訊】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及兩女成員吳嘉兒和何秀儀,於去年3月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公聽會上發言後,戴面具及持標語衝向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其間一女成員涉推跌保安員。3人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發出的行政指令罪成,各被判罰1000元;而何一項普通襲擊罪名則不成立。裁判官判刑後勸勉3人都是大學生,「要留有用之軀,因為你哋未來必定為社會棟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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