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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會提11要求 倡設日落條款 陳文敏形容「無奈面對現實」冀建設性收窄權力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正草擬「港區國安法」,大律師公會昨發表聲明提出11項要求(見表),包括人大應自我約束釋法權、港區國安法應在特區自行就國家安全立法後終止等。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表示,國內釋法權很大,如同修例;國安法涉及個人自由,除非終院提請,否則人大應約束釋法權。公會又稱若中央在港設機構處理國安法,要守香港法律,不應獲刑事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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